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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某职务侵占案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09-10

涉嫌罪名:职务侵占

涉案金额:47.41万

案件结果:从轻处罚

承办律师:北京律师田丽丽

咨询热线:15201658028

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阎某,男,汉族,1986年5月5日出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6年9月19日被羁押,同年10月26日被逮捕。犯罪嫌疑人阎某利用其担任被害单位北京某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便利,虚构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向被害单位购买货物的事实,侵占被害单位货款共计474100元。

二、律师工作思路及办案成果

1、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全面、客观、仔细了解案情;

2、结合案件相关证据,确定辩护方案;

3、与被害人积极沟通,协调赔偿事宜。经过与承办法官的有效沟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从轻处罚。

三、判决书

闫某职务侵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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