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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做罪轻辩护?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2-04

影视剧中,时常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要求辩护律师尽量争取法院轻判的情景。这在实际生活中其实也很常见,罪轻辩护,是刑事案件辩护中运用得最多的一种辩护策略,绝大部分的辩护律师都会选择使用这种辩护思路进行辩护。但很多人却不知道该在什么情况下,要求辩护律师进行罪行辩护。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哪些情况可以做罪轻辩护?

哪些情况可以做罪轻辩护?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得判处死刑。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主观恶性方面的罪轻辩护

1、防卫过当、假想防卫或避险过当;

2、出于义愤惩治严重违法者的犯罪;

3、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

4、初犯,平时学习、工作表现良好(比较有效);

5、因民事纠纷等偶发事件刺激下的激情犯罪或突发性犯罪;

6、被他人教唆犯罪。

以上就是可以做罪轻辩护的情形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罪轻辩护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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