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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可以担任刑事辩护人?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2-04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要尽可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好就是委托辩护人提供辩护。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刑事辩护人的,有些人实际上是不能担任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辩护人的。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哪些人不可以担任刑事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注意:以上4、5、6、7项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8、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9、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法院离任后,不能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10、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能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以上就是不可以担任刑事辩护人的人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事辩护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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