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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有哪些区别?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2-05

犯罪有很多种,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人员审理,或者说不同的犯罪遭受的法律审判也不同。但是一些犯罪并没有实施或者实施之后并没有造成伤害,在法律上怎么判断呢?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有哪些区别?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有哪些区别?

一、什么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二、什么是犯罪未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attempt of crime)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实践概述:构成要件(齐备)说、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构成要件(齐备)说。

三、犯罪的预备和未遂的区别在哪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分主要是从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所区分的。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都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都没有既遂,二者都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区别的标志是是否“着手”实行行为。预备是进行了犯罪准备,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而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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