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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数罪并罚的标准原则有哪些?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0-17

各国刑法基于不同的刑事政策规定了不同的数罪并罚原则。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刑事数罪并罚的标准原则有哪些?

刑事数罪并罚的标准原则有哪些?

1、并科原则

并科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并科原则在某种程度上是报应论刑罚思想的产物,形似公允且持之有故,但该原则实际弊端很多,既难以执行,又使刑罚显得过于严酷,有悖于现代法制国家刑罚制度的基本精神。因此,世界上单纯采纳并科原则的国家并不多见。

2、吸收原则

吸收原则,是指在对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刑罚为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吸收原则虽然对于死刑、无期徒刑等刑种的并罚较为适宜,且适用颇为便利,但若普遍采用,即适用于其他刑种(如有期徒刑、财产刑等),则弊端较为明显。

3、限制加重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被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并罚的合并处罚原则。

以上就是刑事数罪并罚的标准原则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事方面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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