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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1-14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即丧失了该权利,不能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由于法律语言逻辑性很强,要求又比较严谨,对于大多数普通群众来说,很难正确理解。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并不消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除斥期间的届满则使权利人的该项实体权利消灭。

(2)制度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目的在于否定原来的关系,维护新的关系,除斥期间的目的在于维护原来的关系。

(3)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完成,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受法律保护,其不依义务人主张,法院不能主动适用;除斥期间的适用不需要当事人提出主张,法院也可依职权主动适用。

(4)期间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而且其可以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则从权利成立时起算,且为不变期间,不能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5)法律条文表达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在立法中表述为“时效”,即规定某请求权因多长时间不行使而消灭;除斥期间在立法上表述为权利存续期间。

以上就是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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