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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1-15

我们时常可以看到只要有人报案,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破案工作,以致很多人以为公安机关就是这样办案破案的。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北京刑事律师告诉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1、受理立案。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要接受、问明情况后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2、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1)要收集、调取证据;

(2)讯问犯罪嫌疑人;

(3)询问证人;

(4)进行勘验、检查犯罪现场;

(5)进行搜查;

(6)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

3、侦查阶段可以采用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4、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且已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予以释放并发放证明。如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侦查终结后,及时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以便审查起诉。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事律师的相关问题您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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